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销售许可证 审批事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销售许可证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省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张贴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3、销售地点周围200米范围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50米范围没有学校、幼儿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4、零售网点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最高限量15箱; 5、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①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书(一式三份); ②县供销社建销售网点的证明材料; ③与批发单位签订的安全供销合同; ④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⑤《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方式:0794-7601388 熊国忠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审批事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审批条件: 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审批所需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1分); 2、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 7、成品油经营单位必须出具国家或省经贸委的批准文件; 8、经营属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出具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登记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汇总表; 10、加油站全景照片1张; 11、经营杀鼠剂需出具设区市爱卫会或县级农业部门核准定点的证明文件。 12、必要时需出具企业整改反馈意见(单位盖章)。 联系方式:0794-7601388 熊国忠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 审批事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审批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审批所需材料: 1、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 3、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4、申请办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及1寸免冠照片(4张)。 联系方式:0794-7601388 常劲松 四、临时性使用爆炸物品 审批事项:临时性使用爆炸物品 审批依据: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工商局等四家“关于非煤矿(场)办证办法有关规定。 审批所需材料: 1、项目立项书 2、单位证明 3、爆 破证 4、保险单 5、爆破方案 所需材料齐全,在县安监局填写《江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民爆器材安全认可意见书》一式三份。 联系方式:0794-7601388 黄宇文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批事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审批条件: 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 审批所需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商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7、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联系方式:0794-7601388 熊国忠 六、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批事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审批条件: 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章。 审批所需材料: (一)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7、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9、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0、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和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二)非煤矿矿山企业所属独立生产系统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4、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5、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7、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8、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规章制度的文本以及作业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目录。 联系方式:0794-7601388 黄宇文